全国物标委【2018】1号)关于公开征集《物业管理术语》等三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物业管理术语》等三项国家标准
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AC/TC560)秘书处承担单位提出的3项国家标准项目已通过国家标准委批准获得立项(名单见附件1)。为广泛吸收物业管理行业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充分依托行业资源开展标准化工作,SAC/TC560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已立项国家标准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标项目介绍
此次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3项国家标准项目归口为SAC/TC560,现已正式通过国家标准委立项审批,此次征集的为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
二、 报名要求
国家标准一般由1-2家主编单位和若干参编单位共同编写完成,主编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行业内综合实力领先;
2. 标准化工作能力较强,曾参与过行业、地方标准编写经验;
3. 能够投入时间、金钱、人力推动国家标准编写任务的完成,并承办起草、审定相关会议。
参编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
2.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曾参与过地方标准编写的单位优先;
3.参编单位应配合主编单位按时完成制标项目的各阶段任务;
每项标准参编单位报名人数为1-2人,主编单位报名人数为1-3人,SAC/TC560秘书处和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组建起草组。
三、 其他要求
1.参编单位应积极配合SAC/TC560的统筹安排,在完成标准制定分配任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参编单位自理。
2.请报名参加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物业管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8年4月2日之前报送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报名表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面盖章件,电子版报名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盖章件请寄送至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宗武 张斌
电话:0755-61358132
电子邮件:824045787@qq.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8楼
邮编:518041
附件:
附件1 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名单
附件2 物业管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报名表
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